“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辛弃疾的这首《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写的是自己在醉眼朦胧中,恍惚回到当年战斗的情境。“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寥寥数语,就勾勒出了沙场点兵的火热场面。
兵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中上面是斤,表示斧子,下面是一双向上举起的手。一双手高举大斧就是兵了。金文的兵比甲骨文更加形象生动,有的是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斧子,有的是一双手捧着一把斧头。小篆里,斧子虽然变了形,但表意依然明确,还是两手抓大斧。到了隶书,下面的双手合拢,就成了今天兵的字形。
《说文解字》中说:“兵,械也。从廾持斤。”兵的本义是兵器,后来引申为拿兵器的人——即士兵的意义,这种词义的演变叫做“意义转移”。成语草木皆兵、哀兵必胜、兵临城下等,取的就是这一延伸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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