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 (中国商末周初儒学奠基人)
周公,姬姓,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发的弟弟,曾两次辅佐周武王东伐纣王,并制作礼乐。因其采邑在周,爵为上公,故称周公。周公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尊为“元圣”和儒学先驱。
周公一生的功绩被《尚书·大传》概括为:“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乐,七年致政成王。”
周公摄政七年,提出了各方面的带根本性典章制度,完善了宗法制度、分封制、嫡长子继承法和井田制。周公七年归政成王,正式确立了周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这些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以宗法血缘为纽带,把家族和国家融合在一起,把政治和伦理融合在一起,这一制度的形成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为周朝八百年的统治奠定了基础。
主要成就
军事成就
二次克殷
灭殷后的第三年,公元前1024年,管叔、蔡叔鼓动起武庚禄父一起叛周。这对刚刚建立三年多的周朝来说,是个异常沉重的打击。周文王惨淡经营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功业就会毁掉。周王室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在王室内部也有人对周公称王持怀疑态度。这种内外夹攻的局面,使周公处境十分困难。周公首先稳定内部,保持团结,说服太公望和召公奭。周公统一了内部意见之后,第二年(前1023年)举行东征,讨伐管、蔡、武庚,稳定周朝的统治。
周公以商朝灭亡和“三监”等武装反叛活动为鉴,特别重视奴隶主贵族及其子弟的政治道德教育、治术教育和勤政教育,要求“敬德保民”“明德配天”“明德慎刑”“有孝有德”“力农无逸”等,主张充分发挥“颂”“诰”对奴隶主及平民的教育作用,并提出以治绩考察、选任官吏的原则。
八师戍守
二次克殷之后,周公认为有必要扩建直属国家的武装力量,于是对三监的军队进行收编,又另建了一支八师,主要由周人组成,驻守在以新筑的成周为中心的的河洛地区的政治中心,戍守周天子,所以称为“成周八师”。成周八师,西周周公东征后,开始驻守成周(洛邑,今河南洛阳)的军队。大约二万人。主要任务是镇抚南夷。
周公将殷移民迁到成周城,又收编西周时期驻守商故地的军队,建立殷八师,大约二万人。主要任务是镇抚东方及监视殷遗民。
同时,编制西六师,保卫以镐京为中心的周人兴起之地的西土,因位于西部,所以称“西六师”,主要由周人组成。
成周八师、殷八师、西六师由周天子亲自委派的大贵族或大官僚担任指挥官。由此可见,周天子掌握的军队有十数万人之多,这就有效地保证了奴隶制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政治经济
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经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起到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对异姓诸侯则视为甥舅关系。血缘婚姻关系组成了周人的统治系统。
文化成就
在文化上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道德规范,制定了完整的礼仪仪式,此外周公曾提出“敬德保民”,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其言论见于《尚书》诸篇,如《金縢》《无逸》等。周公对易经创作也有贡献。周公受孔子推崇,被儒家尊为圣人。周公思想对儒家的形成起了奠基性的作用,汉代儒家将周公、孔子并称。
完善礼乐
周公制礼,是周公一生最主要的功绩之一。周公“制礼”是为了满足安排祭祀秩序的需要,根据血缘关系和等级身份,分别制定尊卑之间,长幼之间,亲疏之间各自的不同行为规范。周公之“礼”,把礼原初的“事神致福”之意淡化,从规定不同身份的人等应该遵行的礼仪出发,最终成为宗法等级制度的依据和标准。
孔子曾说:”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初的礼乐是沿袭夏、商而来的,不过,在周初,由以周公为首的西周贵族陆续加以厘定、增补、汇集、渐渐成为法定的制度。经过周公修订的礼乐,则主要是用来维护社会等级制度和宣扬道德理想,与其说周公制礼作乐,不如说周公对殷礼进行了一番改造以适应新生的政权。
可见,周公制礼作乐,并非是前无所因的创举,而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损益夏商旧礼,结合周氏族原有的习惯,制定出的一套调整宗法人伦制度和行为规范体系。
敬天保民
周公制礼,着眼点不限于诸侯,他较多关注下层庶民。在平三监之乱后,周公封胞弟康叔于商都朝歌。为了巩固周的统治,周公先后发布了各种文告,从这里可以窥见周公总结夏殷的统治经验,制定下来的各种政策。周公曾先后给卫康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告。
《康诰》的目的是安定殷民。周文王因为“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才有天下。殷代“先哲王”也是安民、保民。“明德”的具体内容之一就是“保殷民”。“慎罚”,是依法行事,其中包括殷法的合理成分。文告中反复强调“康民”“保民”“裕民”“庶民”。告诫康叔要勤勉从事,不可贪图安逸。“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能“明德慎罚”才有天命。“明德慎罚”也不是一切照旧,而是参酌殷法,推行周法,使殷人“作新民”。
《酒诰》是针对殷民饮酒成风而发的。酿酒要用去大量粮食,这种饮酒风习在以农业起家的周人看来,简直无法容忍。周公并非完全禁酒,在有祭祀庆典的时候还是可以喝一点。群饮是不行的,不可放过,要通统捉来“以归于周”“予其杀”。
《梓材》也还是提倡“明德”,反对“后王杀人”。至于民人之间,也不要相残害,相虐待,乃“至于敬寡,至于属妇,合由以容”。上上下下不虐杀而“敬寡”,而“合由以容”,自然会出现安定的局面。总之,勤用明德、保民,才能“万年惟(为)王”。
《多士》是周公向殷顽民发布的文告。全文分作两大段。第一段是攻心,让殷顽民服从周人统治。理由是你们这些殷士不好,上天把大命给了我“小邦周”,决不是我“敢弋殷命”“敢求位”。如果你们能顺从听命,有德,还被任用。上天会可怜你们,否则,你们不但会失去土地,而且我还会把上天的处罚加在你们身上。
明堂朝觐
明堂图
古代建都城,在国之阳位,要设一取象天地而上圆下方、四周圜水的建筑。为布政之宫,四户八牖,以便声教四达,称明堂。《考工记·匠人》周人明堂条郑氏注:“明堂者,明政教之堂。”《诗·周颂·我将》表明曾“祀文王于明堂”。
明堂在周初,最重朝诸侯之用。当诸侯方国朝见周公时,周公以天子身份,背负斧纹屏风,面朝南而立,诸侯贵族按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高低,依次站在周公对面的中阶之上,东西阶和门东西,夷、蛮、戎、狄分站在东、南、西、北四门之外,较远的九采站在南面的应门之外,极远的四塞每世一来朝,告新君即位而已,不安排固定的站位。
《明堂位》说的正是周公“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周颂·清庙序》称:“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孔颖达《疏》:“成洛邑在五年则朝诸侯在六年,明此朝诸侯与《明堂位》所朝为一事也。”那么《礼记·明堂位》所载周公朝诸侯于明堂,是周公营建洛邑成功之翌年,一系列庆典活动的一部分,此外还率诸侯庙祭文王,又颁度量,推进政令之划一,并以制礼作乐,为他这一年工作的重心,结果“天下大服”,周公的事业达到成功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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