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的呼唤

深情的呼唤 首 页 人 文 家 风 查看内容

浙江金华吕祖谦:明理躬行 清慎勤实

2016-5-26 11:11| 发布者: 清风| 查看: 2928| 评论: 0


吕祖谦

 

  吕祖谦(1137-1181)字伯恭,号东莱,婺州(今浙江金华)人,南宋理学家,与朱熹、张栻并称“东南三贤”。他开创的“婺学”,和朱熹开创的“闽学”,以及陆九渊、陆九龄兄弟开创的“心学”成为南宋的三大学派,推动了南宋学术的发展和繁荣。

 

  隆兴元年(1163),吕祖谦中进士,先后在朝廷、地方为官。在严州时,他为民请命,上《为张严州作乞免丁钱奏状》,力陈丁盐钱绢为民大害,要求予以免除。在朝廷任职,则上《乾道六年轮对札子》、《淳熙四年轮对札子》,力陈用真儒、求实学;当吕祖谦为朝廷考试官时,慧眼识人,拔陆九渊于众中。

 

  从乾道三年(1167)开始,一旦有闲暇,吕祖谦便在金华开展讲学活动。淳熙二年(1175),吕祖谦邀请朱熹、陆九渊会于信州鹅湖,举行了著名的鹅湖之会,就心学、理学的宗旨展开辩论,江浙学子闻风而聚。

 

  在学术成就方面,吕祖谦于淳熙五年(1178)编成《宋文鉴》,淳熙二年(1175)与朱熹一起编成《近思录》。

 

 

 

吕祖谦讲学之地——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明招讲院

 

吕氏家规

 

  吕祖谦所属家族东莱吕氏是一个延续了百多年的大家族,人才辈出,究其原因,正在于家规家训的教化。

 

  吕氏门风,既通过言传身教传达,也通过家规家范的撰述来实现代际传承。吕氏家族早在吕夷简就作有《门铭》。吕氏“公”字辈吕公绰,“希”字辈吕希纯、吕希哲皆精通《礼》学。特别是吕希哲,著有《家塾广记》,在《吕氏杂记》中亦多家礼方面的内容。吕本中则有《童蒙训》、《舍人官箴》、《师友渊源录》等。到了吕祖谦,更有《阃范》、《少仪外传》、《家范》、《辨志录》等。《家范》收录在吕祖谦的《东莱集》中,共有六卷,分别为《宗法》、《昏礼》、《葬仪》、《祭礼》、《学规》、《官箴》,从敬宗收族、明理躬行、清慎勤实等方面阐述了其家训思想。《宋史》赞之为“居家之政,皆可为后世法。”

 

  视频脚本

 

明招书声远 吕氏家风长

 

——吕祖谦《家范》三规

 

  八百多年前的一天清晨,浙江省武义县城东的明招山下,悠悠的晨钟像往常一样响起。一批批慕名而来的名流学子,从四面八方汇聚在明招寺的讲堂里。他们静静地肃立着,等待着老师从朝阳的光芒中走来……

 

  那么,是谁点燃了他们沸腾的思想?又是谁,引领他们为国家民族前途命运探寻和思考呢?

 

  他,就是一代理学大师吕祖谦。

 

  吕祖谦(1137-1181)字伯恭,号东莱,婺州(今浙江金华)人,与朱熹、张栻并称“东南三贤”、“鼎立为世师”。他开创的“婺学”(“婺学”之得名,是因为唐宋时期金华名“婺州”之故),和朱熹开创的“闽学”,以及陆九渊、陆九龄兄弟开创的“心学”成为南宋的三大学派,推动了南宋学术的发展和繁荣。吕祖谦的学术思想和历史的研究方法影响了中国几代人,是中国思想史上“座标式”的人物。

 

  武义明招山,婺州之名山,是吕氏数代家族墓地所在。明招讲学就发生在吕祖谦为父母丁忧守墓期间。

 

  青山有幸。明招讲院(也称朱吕讲堂)的开设,吸引了陈亮、叶适等众多名人志士前来讲学授业。武义明招山一度成为南宋理学传播中心,也成为浙东南一带文人心目中的圣地。

 

 

 

明招讲院所在的明招山

 

  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潘富恩:

 

  吕祖谦的祖辈原在开封,是北宋著名的儒学世家。曾八代出过十七位进士、五位宰相。如此一代代连续不断地在朝为官,在宋以前和以后的历朝中并不多见。这样的名门望族,自然极为重视对族人的教育。从吕希哲、吕本中到吕祖谦,吕氏数代都有家规家训传世。

 

  吕祖谦将它汇编为《家范》六卷:第一部分为《宗法》,第二部分为《学规》,第三部分为《官箴》。

 

  那么,是什么样的家规家训培养了本家族如此多的人才?又是什么,让武义这个总面积只有1577平方公里的江南小城蕴蓄了如此深厚的文化力量,影响及于数百年之久?

 

《宗法》:敬宗收族

 

  吕氏《宗法》是吕氏家族之规范,它的核心就是“敬宗收族”。敬宗,就是尊重祖先、尊敬兄长,通过家族祭祀敬奉列宗,以凝聚族人之心。其中既有对吕氏子弟尊祖敬宗、重社稷、爱百姓的道德要求,也有涉及家塾、婚礼、葬仪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吕祖谦对于“敬宗”之道身体力行,先后两次在明招山为其父母丁忧守墓,长达六年之久。所谓“收族”,就是要重视家族内部的团结互助,相互扶持。“穷困者,收而养之;不知学者,收而教之”,就是不放弃、不抛弃家族中的每一个穷困者,并为他们提供同等的教育机会。

 

 

 

明招讲院内的匾额

 

浙江大学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中心主任 陈剩勇:

 

  吕祖谦倡导尊祖、敬宗、收族,提倡宗族重建运动,这对于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吕氏《家范》作为南宋时期的经典家规,对整个浙东南的家族教育产生过重要影响,如金华叶氏家族中的叶邽,为吕祖谦弟子,直至其曾孙叶审言依然“治家有法,吉凶诸礼,均遵依吕祖谦之家范而理家政。”

 

  吕祖谦一生勤奋好学、谦虚谨慎,他的学术声望名扬全国。在当时,明招山讲学盛况空前,学子遍及全国各地。

 

  南宋乾道九年的春天,与吕祖谦齐名的另一位理学大师朱熹把自己的长子朱塾送到吕祖谦门下学习,并叮嘱他“事师如事父,凡事咨而后行。”

 

  为什么同样设堂授徒的朱熹要把最看重的长子从远在千里的福建送到吕祖谦的门下求学呢?这是出于什么样的信任与爱戴?或许,吕祖谦亲手制订的《学规》,可以从一个侧面帮助我们理解朱熹的选择。

 

《学规》:明理躬行

 

  吕祖谦为了更好地教育和规范四方学子,提出了“读书先学做人”的理念,重在倡导“明理躬行”,推行《礼记》中“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读书方法。学习要“躬行不懈”,学以致用,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充分体现了吕祖谦“讲实理、育实材而求实用”的哲学思想和实学理念。

 

 

 

明招讲院内景

 

  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江南文化研究中心首席学者 黄灵庚:

 

  这个学规在当时影响非常大。南宋著名的白鹿洞书院、鹅湖书院都参考了这个学规。在这个学规的指导下,吕氏家族的弟子不仅学到了完整的知识,而且追求立人、成人的终极目标。

 

  “凡预此集者,以孝、悌、忠、信为本,其不顺于父母,不友于兄弟,不睦于宗族,不诚于朋友,言行相反,文过饰非者,不在此位。”

 

  吕祖谦认为,书院教育并不是为了把学生培养成官员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为了治国安民;当官也不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而是为国为民。这种“重义轻利”的思想直接影响了江南一带的传统精神。

 

  “道统传千载,儒风振一时。”当年吕祖谦传授给学生们的绝不仅仅是知识,更是做人的根基、品性的砥砺和处世的担当。只有了解了这些,我们才能理解朱熹的感慨“学如伯恭,方是能变化气质”,也才能理解朱熹不远千里、送子求学这一看似奇特的决定。

 

  “学而优则仕”,这是绝大多数传统文人的人生选择与理想。吕祖谦于隆兴元年(1163年)举进士,又中博学宏词科。后历任太学博士、秘书郎、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等。在出仕之后,如何做一个为民请命的好官,一个青史留名的良臣,吕氏家族用《官箴》给了我们回答。

 

《官箴》:清慎勤实

 

  在古代,官箴是从政之戒规、为官之箴言。吕氏家族是科第世家,吕祖谦的伯祖吕本中制定的《舍人官箴》和吕祖谦所作的《官箴》,极力倡导廉政清明的为官之道,记录了整个家族对如何做一个好官的思考与总结。

 

  《舍人官箴》主要从正面规定如何做一个好官。《官箴》主要规范一些不被允许的事项,其核心在一个“廉”字,26条中的25条都是围绕“廉”来立论的。

 

  【现场声】“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则知所以持身矣。”

 

 

 

明招讲院内碑廊

 

  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潘富恩:

 

  纵观历朝历代,爱民亲民之官,无不以清廉从政为根本。吕祖谦提出当官要清、要慎、要勤。官员廉洁,自我约束,必然心系民情,一心为国。倘若为官弄权,不干不净,心生邪恶,其结果必然民心涣散。

 

  清、慎、勤,这是吕氏家族对每一个出仕为官之人的整体要求和原则。清,就是临财自克,不贪不渎;慎,就是慎独,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之下,要有自制力,不受诱惑;勤,就是勤于政事,脚踏实地。同时,《官箴》还反复强调一个“实”字,“当官处事,但务著实”、“当官者难事勿辞”、“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强调做官要有实干精神,不避困难,不耍滑头,要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事。

 

  “丽泽渊源世所宗,明招千年耸丘封。”明招山上的花儿开了又落,落了又开,在吕祖谦短短四十五载的年华中,他把理学的种子撒遍了明招山野、大江南北,把文化的根脉用讲学著书来延伸,直到最后,把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一起埋在了这片深沉的土地里。而深厚的家族传承,渊博的学识,平和的气度,让后世仰之弥高。

 

  浙江省武义县档案局原局长、中华明招文化研究院学者  王文政:

 

  吕祖谦家规家范的精神,在武义生生不息,影响武义走出了许多能人、学士、文人,还有清官,比如曲湖的巩庭芝家族,一门五进士,其中有两个就是他的学生,这些人对武义影响都很大。还有像有“南包公”称号的武义籍南宋能臣马光祖,他也受吕祖谦家规家范的影响,不但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而且努力当好一个清官。目前武义许许多多家谱当中发现的家规家范,都可以看出是受到了吕祖谦家规精神的影响。

 

  【现场声】明招小学学生朗诵:“东南理学推儒宗,寄迹明招朱吕同。明礼义、知廉耻,前贤昭示,振颓风……”

 

 

 

明招讲院内吕祖谦展陈

 

  吕祖谦倡导的“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精神,已成为后人世代相传的思想精髓与文化血脉。“先生墓木已成阴,霁月光风何处寻?”明招山下,熟溪河畔,今天的武义人将用进取的精神、辛勤的汗水和灿烂的笑脸来回答这个问题。

 

  吕氏家范摘编

 

敬宗祖

 

  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此一篇之纲目。人爱其父母,则必推其生我父母者,祖也。又推而上之,求其生我祖者,则又曾祖也。尊其所自来,则敬宗。儒者之道,必始于亲。此非是人安排,盖天之生物,使之一本,天使之也。譬如木根,枝叶繁盛,而所本者只是一根。

 

——摘自吕祖谦《家范·宗法》

 

  【译文】

 

  亲爱父母就会尊敬祖先,尊敬祖先就会敬爱宗族。这是一篇的纲目。人亲爱自己的父母,就必然会推及生我父母的人,那就是祖父母。再推上去,生我祖父母的,那就是曾祖父母。尊重自己的来处,所以要敬爱宗族。儒者之道,必然始于孝亲。这并非是人的安排,而是天生万物都使它有一个根本,是天道使然。比如树根,枝叶再繁茂,也只有一条根。

 

严治家

 

  日。晨,先诣家庙烧香,然后于尊长处问安。

 

——摘自吕祖谦《家范·宗法》

 

  【译文】

 

  每天早上起来,先到家庙烧香,然后到尊长处问安。

 

  子弟不奉家庙,未冠执事很慢①,已冠颓废先业,并行榎楚②。执事很慢,谓祭祀时醉酒,高声喧笑,斗争,久待不至之类。颓废先业,谓不孝、不忠、不廉、不洁之类。凡可以破坏门户者,皆为不孝。凡出仕,不问官职大小,蠹国害民者,皆为不忠。凡法令③所载赃罪,皆为不廉。凡法令所载滥罪,皆为不洁。

 

——摘自吕祖谦《家范·宗法》

 

  【注释】

 

  ①很慢:很,违逆。慢,怠慢。

 

  ②榎( jiǎ)楚:本意为楸木和荆条,此处意指惩罚。

 

  ③法令:法律命令总称法令。

 

  【译文】

 

  子弟不重家庙,未成年人做事违逆怠慢,成年人败坏先人功业,都要接受惩罚。做事违逆怠慢,指祭祀的时候喝醉,大声喧哗说笑,争执斗殴,久候不来之类。败坏先人功业,指不孝、不忠、不廉、不洁之类。凡是损害家族名声的,都是不孝。凡是出去做官,不论官职大小,祸害国家和百姓的,都是不忠。凡是(犯了)法令规定的贪赃之罪,都是不廉。凡是(犯了)法令规定的滥用职权之罪,都是不洁。

 

重品性

 

  凡预此集者,闻善相告,闻过相警,患难相恤,游居必以齿,相呼不以丈,不以爵,不以尔汝。

 

——摘自吕祖谦《家范·学规》

 

  【译文】

 

  凡来参加学习的学子,听到善事相互告知,听到过错相互警省,患难之时相互帮助,行止起居按年龄(次序),彼此称呼不用尊称、爵位、你我。

 

 

 

明招讲院内的传薪亭

 

  毋得品藻①长上优劣,訾毁②外人文字。郡邑政事、乡闾③人物,称善不称恶。毋得干谒④、投献⑤、请托⑥。毋得互相品题⑦,高自标置⑧,妄分清浊⑨。语毋亵,毋谀,毋妄,毋杂。毋狎非类⑩。毋亲鄙事。

 

——摘自吕祖谦《家范·学规》

 

  【注释】

 

  ①品藻:鉴别流品,品评人物。

 

  ②訾()毁:非议诋毁。

 

  ③乡闾:古以二十五家为闾,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乡闾泛指民众聚居之处。

 

  ④干谒:为谋求权位而请见当权之人。

 

  ⑤投献:奉献财物。

 

  ⑥请托:为私事托人。

 

  ⑦品题:评论人物,定其高下。

 

  ⑧标置:标举品第,自明地位。

 

  ⑨清浊:原指水的清澈与浑浊,引申为人或事物的高下、善恶、优劣等。

 

  ⑩非类:行为不正的人。

 

  【译文】

 

  不得品评尊长好坏,非议、诋毁外人文字。郡县政事与乡间人物,说善不说恶。不得干谒权贵、以财行贿、托人以私。不得互相评论,自以为高,妄分高下。说话不得亵慢,不得谄媚,不得狂妄,不得杂沓。不得亲近不正的人。不得接触不好的事。

 

育实材

 

  凡与此学者,以讲求经旨、明理躬行为本。肄业当有常,日纪所习于簿,多寡随意。如遇有干①辍业,亦书于簿。一岁无过百日,过百日者,同志共摈②之。凡有所疑,专置册记录。同志异时相会,各出所习及所疑,互相商榷,仍手书名于册后。怠惰苟且,虽漫应课程,而全疏略无叙者,同志共摈之。不修士检③,乡论不齿者,同志共摈之。

 

——吕祖谦《家范·学规》

 

  【注释】

 

  ①干:关联,涉及。

 

  ②摈:排除,抛弃。

 

  ③士检:士大夫应有的操守。

 

  【译文】

 

  凡参与学习的,以讲求经义大旨、明白道理躬行实践为根本。学习应该有规律,每天把学到的东西记录在本子上,多少随意。如果遇到有事情要停止学业,也要记在本子上。一年不要超过一百天。超过一百天的,大家一起摈弃他。凡有疑惑的地方,专门设一个本子记录。大家之后见面时,各拿所学与所疑的东西出来互相商榷,也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本子后面。怠慢疏懒苟且过活的学生,即使随意地应付了课程,却全然粗疏简略没有次序的,大家一起摈弃他。不培养士人应有的操守,为乡民所不齿的,大家一起摈弃他。

 

倡清廉

 

  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已。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①役用权智,百端补治,幸而得免,所损已多,不若初不为之为愈②也。

 

——摘自吕本中《舍人官箴》

 

  【注释】

 

  ①借使:假使。

 

  ②愈:更,越。

 

  【译文】

 

  世上当官的,面对钱财和掌权的时候不能自我克制,常自己以为不一定会败露。有这种不一定会败露的思想,就无所不为了。然而,事情常常会败露,却不能主动停止(去做坏事)。所以存心治事,最应警惕的是初心,(这一点)不可不察。如果(事情败露后)运用权变智略百般补救,(即使)侥幸得免,损失也已经很大了,不如当初不做更好。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则知所以持身矣。

 

——摘自吕本中《舍人官箴》

 

  【译文】

 

  当官的原则,有三条:清廉,谨慎,勤恳。懂得这三条,也就懂得怎么修身了。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

 

——摘自吕本中《舍人官箴》

 

  【译文】

 

  当官处事,要经常想着给百姓带来好处。

 

  专家观点

 

 

 

明招讲院边门

 

潘富恩:吕祖谦将法治与德治并举

 

  和当时一般理学家不同,吕祖谦不否认法治的作用。他认为法与德、刑与仁之间的关系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

 

  何谓法?吕祖谦有着自己的理解。在他看来,“法”是“人情物理所在”,而不是酷法之书。一部好的法令,其中自然包括了“仁义之气”。后来有的执法者们为了贪图方便,凭着己意办事,而不遵循“人情物理所在”之法,把事情办糟了。这不是“法”的过失,相反正好是“过法”的缘故。

 

  基于这种对“法”的认识,吕祖谦指出不能单纯地从“刑法”的轻与重来判断它是否仁义,而应当把“法”放到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去考察它的作用。有些法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很轻、很松的,但也正因为轻与松,人们就不惧怕它,结果陷于重罪,所以名为“轻刑”,实则不然,“内有轻刑之名,外有杀人之实”。相反有些刑法看上去很严峻,但是由于它使人望而生畏,人们反而变得循规蹈矩,减少了犯罪的现象,因而这种“峻刑”实际上是“仁义”的。

 

  吕祖谦不但对有关法的问题作了一系列论述,而且对出仕者如何执法的问题也提出了看法。

 

  吕祖谦认为,一旦出仕就是在与国家共“济世务”,这就好比同乘一条船渡江涉海一样,“一事不牢,俱受其败”。即使是自己的故旧相知也要根据其犯罪的情节而论罪,不得徇私枉法,做到“公不败事,私不伤义,便是忠厚底气象”。

 

  吕祖谦重视法治,但他同样重视德治。他认为用“德”争取民众忍心,实际上是很缜密的。(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潘富恩)

 

 

 

明招讲院边房

 

陈剩勇:吕氏家规“皆可为后世法”

 

  身为理学大家,吕祖谦不仅专心于理学的研究,还十分重视家规家训的编纂。他编纂了《阃范》《少仪外传》和《家范》等,《宋史》赞之为“居家之政,皆可为后世法”。

 

  收录在《东莱集》中的《家范》一书,共有六卷,分别为:《宗法》、《昏礼》、《葬仪》、《祭礼》、《学规》、《官箴》。其中《宗法》卷选收了《礼记·大传》、张载《礼记解》和《程氏遗书》等有关宗法制度的论述,及说明宗法关系图表,最后的《宗法条目》,是吕祖谦为其家族制订的有关祭祀、婚嫁、生子、租赋、家塾、合族、宾客、庆吊、送终和会计等家族事务的族规。

 

  吕氏的家训家规,以儒家文化和伦理原则为主要内容,它与宋代流行的《温公家法》、《袁氏世范》等家训家范一样,运用当时民间通俗浅易的语言,为乡村社会定规,目的是规范家族制度,弘扬儒家文化,端正社会风俗。

 

  与宋代其他理学家一样,吕祖谦有关宗法和家族制的思想,全面继承孔子及其后学的宗法观念,主张“尊祖,敬宗,收族”。所谓尊祖、敬宗,就是敬奉祖宗,要求全体族人通过尊崇和祭祀家族的共同始祖,强化家族的归属感、向心力和凝聚力,使关系日趋淡化的族人归心,达成“收族”即团结全体族人的目的。吕祖谦等宋代理学家以“尊祖”、“敬宗”、“收族”相号召,倡导家族重建运动,推动各地祭祀祖宗,编修族谱,兴办义学,救济贫穷族众,为改善乡村社会的治理,促进宋代社会和谐稳定,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浙江大学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中心主任、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陈剩勇)

 

 

 

明招讲院内公园

 

黄灵庚: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吕祖谦是南宋乾道、淳熙时期的理学家,南宋“婺学”的开山鼻祖,毕生以弘扬圣学、授徒讲学为己任。在他的《东莱集》中,收入《官箴》、《舍人官箴》之类“条律”。箴是古代一种劝告的文体,吕祖谦作《官箴》是专门给当时即将走上仕途的弟子们开讲的,并非朝廷颁行的法律,然而在事过近千年后的今天,它依然有其可借鉴之处,值得认真一读。

 

  《官箴》条列26则,皆属违法、背德的被禁止的行为,如:“法外受俸多量俸米”(类似俸禄以外的非法所得),“陪备雇人当直”(类似雇人代班),“非长官輙受状自断人”(指越权断狱),“托外邑官买物”(类似通过使馆非法在海外购物),“以私事差人出界”(指假公济私或私事公办),“亲知雇船脚用官钱或令吏人陪备”(类似滥用公车),“买非日用物”(类似公款消费或私开发票报销)等等,这大概也是其时官场上的舞弊乱象。吕祖谦深知防微杜渐的道理,他将这些一一条列出来,警示其门人一旦为官,“皆当深戒”。

 

  《舍人官箴》是吕本中的遗作,也是专为其门生弟子及吕氏后裔子孙而作的“官箴”,同样颇有可取之处。吕本中字居仁,是吕祖谦的伯祖父,曾经做过中书舍人,故而取名“舍人官箴”。

 

  《舍人官箴》开宗明义,拈出“清”“慎”“勤”三字作为“当官之法”,这也是吕氏家族世代相传的家风。清,指临财自克,不贪赎;慎,指尽心处事,务求周详;勤,指事必亲躬,处事著实。

 

  《舍人官箴》所举虽多属琐碎日常细事,但细微之处却能体现一个官员个人道德修养的高下。这要求为官者在入仕之前,由内及外进行修炼,不断地自我完善,即达到修己“内圣”工夫,然后通过自我完善以影响他人,完成“外王”事业,就是《大学》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条目”。试想,一个官员不孝父母、不爱兄弟、不顾妻子,连自己的家都管不好,怎么可能仁爱百姓、忠事国家呢?(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江南文化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黄灵庚)

 

 

 

吕祖谦墓

 

陈开勇:讲实理、育实材、求实用

 

  吕祖谦特别提倡做有“实学”的“真儒”。乾道六年(1170)他在《太学策问》中说:“所以讲实理,育实材,而求实用也。盖尝论立心不实,为学者百病之源。”也就是说,太学要讲实理、育实材、求实用,最为根本的是要让学者士子立心“实”。

 

  立心“实”的基础是“明理”。“明理”从哪里来呢?从“讲求经旨”来。“明理”的具体表现又是什么呢?自然是洒扫应对进退之日常生活的“合礼”。

 

  吕祖谦特别注重诸如“会讲之容,端而肃。群居之容,和而庄”、“语毋亵,毋谀,毋妄,毋杂”等实实在在的言行,甚至诸如如何写信、如何称呼等日常细节。与此同时,吕祖谦关注的还有更为高远的方面。他说:“静多于动,践履多于发用,涵养多于讲说,读经多于读史,工夫如此,然后能可久可大。”提出:“为人立基址,须是坚实。既坚实,须是要充扩,所谓‘士不可不弘毅’。” “可久可大”、“基址”实际指的就是“明理”,是精神层面的。

 

  在吕祖谦看来,如果思想只是思想,不能运用到实际,那么这种思想就不能转化为改造世界、改造个人的有效资源;如果生活只是生活,没有精深的思想作指导,那么这种生活就是感性而盲目的。

 

  吕祖谦的这一思想通过他自身的表率作用和讲学活动扩大了影响。早在乾道三年(1167),吕祖谦在明招山为母守墓期间,即于墓侧授学,继之又在金华城曹家巷授业,后来在此基础上兴办了丽泽书院。来学者不仅有自己的弟弟,还有大量的乡邦子弟,由此造就了地方新精神传统,这一传统最为突出的内涵,就是发明心性、砥砺气节,影响显著:其弟吕祖俭,上疏论韩侂胄用事,“束檐待罪”,虽遭窜逐,安置韶州,然无改初志;又有弟子李诚之,知蕲州,外敌来犯,诚之与其子士允皆战死。其中蕴藉的慷慨激昂之峻烈气节与铮铮风骨,其实皆源于吕祖谦之教。(浙江师范大学教授  陈开勇)

 

QQ|关于我们|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1446号|京ICP备15066982号-1 ( 深情的呼唤  

GMT+8, 2024-11-23 13:33 , Processed in 0.04146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