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4日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中指出:”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虽然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还面临诸多挑战”。”一些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形势不容忽视。在中国,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任重道远,依然要付出艰巨努力。”
比如监狱内存在的不正之风,直接影响着司法的公正。假如监狱有法不依、权大于法、暗箱操作,必将导致服刑人员的基本人权无法得到保障,申诉和控告将无从谈起。
于英生杀妻案,于英生在狱中坚持申诉17年。
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入狱后,无数次寄出申诉材料,申诉却长期不被正式受理。
赵作海、佘祥林入狱后同样不断申诉,若不是被害人“复活”出现,冤屈几无昭雪可能。
辽宁东港宫绍洪,在监狱坚持申诉、举报、控告十年从未放弃,狱中多次身背白线缝制的大字:“请见检察长”、“请见监狱纪委”、“封诉杀人灭口”。希望畅通申控,希望得到中医诊疗。监狱里拿不出申诉状,宫绍洪把申诉状写在了监舍的墙壁上。
从这些冤案来看,那些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无辜者,在监狱内合理申诉异常艰难,申诉难,控告难,难于见青天。申诉权是监狱服刑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利,可以说是监狱服刑人员"最后的救命稻草"。本该畅通无阻的申诉渠道敞而不通,法律赋予服刑人员申诉权和控告权无法得到保障。’凡是冤声再道、冤声不解的地方本身就是法律责任,本身就是法律实体不公正、不充分”。这些问题是不是应该引起党和国家高层领导高度有效重视?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势下,监狱是否依然存在有法不依、不作为、乱作为的腐败现象,在阻止着服刑人员的申诉和控告。监狱里的司法改革是不是应该着力于畅通申诉渠道,法治先治法,“法者,顺道而行,主在教育理顺引导;治者,垒防不越,主在预防化解未然。恰如治理黄河,要在平时开渠筑堤,而不是洪水泛滥的灾险之急。只有我们的社会是以人的性去对待人、化育人,使人真的得到人性的对待和感化时,才能人心向善,社会就会案乱自下,警闲无勤而安”。
期待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对监狱执法进行全责调查、记者全程曝光。解决好监狱长期突出的申诉难、控告难的问题。服刑人员的诉求渠道畅通了,其基本人权就能有效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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