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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卫承芳:一代醇儒 淇竹家风

2017-4-18 10:04| 发布者: 曙光| 查看: 2243| 评论: 0|来自: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卫承芳

 

  卫承芳(1542-1615年),字君大,号淇竹,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花园村人。幼通经史,博览群书,明隆庆二年(1568年)中进士。万历中,任温州知府,公正廉明,善抚百姓,升任浙江副使。后任山东参政、南京鸿胪卿、南京光禄卿、江西巡抚等职,官至南京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病逝于任上,归葬之日,家无积蓄,其子孙变卖田宅以毕丧事。朝廷追赠太子太保,谥“清敏”。

 

卫承芳家风家训

 

  卫承芳秉承卫氏清忠正直、勤善醇德的淇竹家风,一生以清白自矢,严绝馈赠,严格约束下属、家人,朝廷旌表“三朝元老”“一代醇儒”,其为人做官品性给卫氏一族留下深远影响。

 

  卫承芳的家风家训散见于他的文章著作以及后人编写的《卫氏宗谱》中。如在《四川万县尹方登遗爱碑记》中,卫承芳告诫后裔俊秀“史传备记循良,要以所居民富,所去民思为实效……忧在民穷,勤在民事,兴在民利,除在民害”,鼓励为官要多为百姓做好事、实事。在卫氏后人编写的《卫氏宗谱》中,则把卫承芳的事迹、道德情操,提炼总结出来,四字一句,教育子孙继承清白家风,勤读诗书,修身养德,如“先祖芳辉,清忠正直”“钱财鉴心,不可奢求”“读书明理,修身养性”。至今,这些家风家训仍是卫氏后人宝贵的精神财富。

 

    ●视频脚本

 

卫承芳:清忠正直 淇竹家风

 

 

 

【朗诵《诗经·卫风·淇奥》】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诗经》中《卫风·淇奥》这首诗,赋予淇河两岸之竹以人的精神、道德、情操,赞美的是卫氏先祖——春秋时期卫国第十一任国君卫武公。

 

  四川文理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 成良臣:

 

  《毛诗序》中说:“《淇奥》,美武公之德也。”卫武公九十多岁了,还谨慎廉洁从政,宽容别人的批评,开启了卫氏清忠正直、勤善醇德的淇竹家风。在淇竹家风的影响下,卫氏一门人才辈出,明朝廉吏卫承芳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淇竹家风  志存高远

 

  卫承芳(1542-1615年),字君大,号淇竹,今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花园村人。

 

  《卫风·淇奥》对卫承芳影响颇深,他深为卫武公谨慎廉洁、宽容豁达的美德而陶醉。因此,自号“淇竹”,昭示其秉承卫氏淇竹家风,并发扬光大的志向。

 

  卫承芳第十四代嫡孙 卫其情:

 

  卫承芳的名字和号都很有内涵。“承芳”意为循礼数、隆家风、崇德行,传承光大先祖芳辉。卫承芳后来也做到了。据《卫氏宗谱》记载,卫承芳一生秉承清忠正直、勤善醇德的淇竹家风,严以修身,清廉为官。

 

为官三朝  清忠正直

 

  明隆庆二年(1568年),时年二十六岁的卫承芳中进士,次年任吏部清吏司主事。因办事勤恳,万历初年出任温州知府,更勤政抚民,很快升任浙江副使。其后,又升任山东参政,继回南京任鸿胪卿。不久,吏部推举太常卿朱敬循为右通政,卫承芳为副通政,朱敬循之父、大学士朱赓当庭反对。

 

  四川文理学院历史学教授、达州市卫承芳研究会会长 刘长江:

 

  朱赓在朝堂上说,卫承芳是我同年进士,论才能以及淡泊名利的节操,当今世上少有人能及,我儿子不应位在承芳之前,应该任命卫承芳为通政使司正职,提议当即被允准。

 

  此后卫承芳又出任南京光禄卿,不久升任右副都御史。历数年,他出任江西巡抚。任上,他不但自身严厉杜绝地方官吏馈赠,并严令下属、随员要自我警惕,不得索取、收受钱财。

 

  巡抚江西回南京后,卫承芳升任兵部侍郎,继而任户部尚书,成为“阁臣”,执掌财政大权。

 

  四川文理学院历史学教授、达州市卫承芳研究会会长 刘长江:

 

  卫承芳对上“清忠正直”,对下“清白自矢”,不趋炎附势,不同流合污,卓而不群。《明史》记载“万历年间,南京户部尚书有清名者,前有张孟男,后则称承芳”,对卫承芳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疏浚河道  造福桑梓

 

  达州市民俗专家 米元双:

 

  卫承芳不仅为官清廉,而且善抚百姓,为民办实事。“卫阁老开河”的义举在达州妇孺皆知,广为传颂。

 

  明月江是达州州河最大支流,流域面积600多平方公里,下游李家渡以下河床极窄,巨石林立,泥沙淤积,遇洪水,亭子、大风等平坦之地常被淹没,为当地一大水患,百姓深受其害。

 

  明万历年间,卫承芳回家养病,适逢明月江洪水爆发,沿江两岸一片汪洋,大片庄稼、房屋被淹没。目睹此景,他决意疏浚河道,倾其所有家资,又动员当地富绅捐钱捐物,亲率民众除巨石、清淤泥。民众踊跃参与,沿江狭窄之地,人声鼎沸,历时月余。

 

一代醇儒  垂范后世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七十三岁的卫承芳病逝于南京留都内阁吏部尚书任上,因家无积蓄,归葬之日,其子孙不得不变卖田宅办理丧事。朝廷赐太子太保,追封为“清敏公”。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朝廷为表彰卫承芳,在达州州署前赐建牌坊,内额题“一代醇儒”四个大字,清嘉庆丁卯年(1807年)修缮时在外额题“三朝元老”。

 

  四川文理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 成良臣:

 

  一代醇儒坊历经久远岁月虽已不在了,但据《嘉庆达县志》记载,“一代醇儒”四字由万历亲笔御书,以扬厉卫承芳的“清忠正直”。“清忠正直”也是卫氏淇竹家风的核心要义,惕励后世子孙做人要正直,做事要务实,做官要清廉。

 

  卫承芳为官四十余载,留给后人的既无重楼大院,亦无万贯家产,但清忠正直、勤善醇德的淇竹家风却代代相传,为后世子孙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卫氏后裔清名流芳者,代不乏人。卫承芳四世孙卫如璠、五世孙卫鹏羽“克承清白之风”,为人方正,为官清廉,嘉庆盛赞其“禔躬淳厚,垂训端严”“清白之芳声,泽留后世”;八世孙卫荣藻任陕西佛坪厅巡检时,逢天灾肆虐,力排众难,为民请命,救活众多饥民。

 

  卫承芳第十三代嫡孙 卫之祥:

 

  淇竹家风世代相传,卫氏子孙都以清忠正直、勤善醇德为立身做人之本,既以此律己,更以此训教后人。

 

    ●卫承芳家风家训摘编

 

廉洁

 

  卫承芳,字君大,号淇竹①……聪慧嗜学,善属文,工草书,尤长诗律。惕励②中外,一以清白自矢③。

 

——摘自《直隶达州志·人物志》

 

  【注释】

 

  ①淇竹:出自《诗经·淇奥》“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描写淇河两岸的竹林风光,借竹歌颂君子美好的道德、情操。卫承芳以“淇竹”自号,表明自身对良好品德的追求。

 

  ②惕励:亦作“惕厉”,警惕,戒惧。

 

  ③自矢:犹自誓。立志不移。

 

  【译文】

 

  卫承芳,字君大,号“淇竹”……他聪明好学,擅长作文章,写草书字,尤其长于诗词创作。无论对内对外,都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以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作为做人做事的原则。

 

 

 

  (卫承芳)廉善抚字①……严绝馈遗②,属吏争自饬③。

 

——摘自《明史·列传第一百九》

 

  【注释】

 

  ①抚字:抚养,也指对百姓的安抚体恤。

 

  ②馈遗(wèi):馈,进献;遗,赠与。泛指赠送。

 

  ③自饬(chì):自行整肃、警戒。

 

  【译文】

 

  卫承芳为官清廉,体恤百姓……严格约束自己,拒收各类贿赂、馈赠,下属受其影响,也纷纷自行整肃。

 

 

 

  制曰①:卫如璠②……嗣清白之芳声,泽留后世。卫鹏羽③……禔躬淳厚,垂训端严……克承清白之风,嘉兹报政。

 

——摘自《卫氏宗谱》

 

  【注释】

 

  ①制曰:嘉奖令中说。

 

  ②卫如璠:卫承芳四世孙。

 

  ③卫鹏羽:卫承芳五世孙。

 

  【译文】

 

  (嘉庆)嘉奖令中说:“卫如璠……秉承前辈清白的芳名,并将其传给后人。卫鹏羽……纯朴厚道,训教后代端庄严肃……能继承前贤清白的风尚,特此嘉许,希望你更加致力于政务。”

 

忠直

 

  归葬之日,子孙至鬻①田宅,以毕丧事。清忠正直,纯臣之品也。谥②清敏。从祀乡贤。

 

——摘自《卫氏宗谱》

 

  【注释】

 

  ①鬻(yù):卖。

 

  ②谥(shì):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

 

  【译文】

 

  卫承芳死后,因家无积蓄,归葬之日,其子孙不得不变卖田宅给他办丧事。如此清廉忠诚、公正刚直,确实是忠纯笃实之臣啊。朝廷根据他的的生平行为,赐谥号“清敏”。家族人立乡贤牌位祭祀他。

 

 

 

  先祖芳辉,清忠正直;祠宇整修,春秋祭祀。积谷防饥,积德延祚;耕读为业,勤善醇德。

 

——摘自《卫氏宗谱》

 

  【译文】

 

  先祖卫承芳清廉忠诚、公正刚直,光耀后世;我族后裔当整修祠宇,缅怀祭祀。蓄粮预防饥饿,修德延续福禄;以耕读为本,勤于为善,培养好的德行。

 

 

 

  吏部推太常少卿朱敬循为右通政,以承芳贰①之。敬循,大学士赓子也。赓言:“承芳臣同年进士,恬澹②之操,世罕能及。臣子不当先。”

 

——摘自《明史·列传第一百九》

 

  【注释】

 

  ①贰:第二,副。

 

  ②恬澹:同“恬淡”。清静淡泊。

 

  【译文】

 

  吏部推举太常卿朱敬循为右通政,卫承芳为副通政。朱敬循是是大学士朱赓的儿子。朱赓说:“卫承芳是我同年进士,论才能以及淡泊名利的节操,当今世上少有人能及,我儿子不应位在承芳之前,应该任命卫承芳为通政司正职。”

 

为民

 

  史传备记循良①,要以所居民富,所去民思为实效……忧在民穷,勤在民事,兴在民利,除在民害。

 

——摘自卫承芳《四川万县尹方登遗爱碑记》

 

  【注释】

 

  ①循良:指奉公守法官吏。

 

  【译文】

 

  史书详载许多奉公守法官吏,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得百姓拥戴为念,务实而不图虚名……做官之人要心忧百姓之穷苦,勤恳为民办事,发展一方民利,革除害民之举。

 

 

 

  (卫)荣藻①任陕西佛坪厅巡检,会天灾流行,阻于上闻。公悯哀鸿莫告,具文条陈弊端。禀请大宪赈济,全活秦鄂两省饥民不下亿万余人。

 

——摘自《卫氏宗谱》

 

  【注释】

 

  ①卫荣藻:卫承芳八世孙。

 

  【译文】

 

  卫荣藻任陕西佛坪厅巡检期间,时逢天灾肆虐,严重的灾情上级并不知道。他怜恤流离失所的灾民没人同情和赈济,于是上书朝廷,痛陈弊端,为民请命,请求拨款拨物,赈济灾民,在他的努力下,救活陕西、湖北两省众多饥民。

 

俭朴

 

  钱财鉴心,不可奢求;贪慕富豪,有辱宗亲。稀珍古宝,丧家财物;周穷恤孤,济物助人。

 

——摘自《卫氏宗谱》

 

  【译文】

 

  钱财检验人心,不能过分要求;若贪慕富贵,则有辱家族。稀世珍宝是败家的东西,不可贪求;应该大力周济穷人,体恤孤儿,经常帮助别人。

 

 

 

  读书明理,修身养性;苦读成器,丕振家门。勤奋俭朴,造就典型;胸怀伦理,终成贤达。

 

——摘自《卫氏宗谱》

 

  【译文】

 

  勤读诗书以明白做人的道理,修养身心以培养好的性情;鼓励子孙发愤读书成为有用之才,大力振兴家门。要勤劳俭朴,成为族中的楷模;胸怀天地伦理,努力成为一代贤达。

 

  

    ●专家观点

 

成良臣:清白家风最为贵

 

  明代廉吏卫承芳,一生秉承卫氏家风,弘扬淇竹精神,对上“清忠正直”,对下“清白自矢”。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他熬尽了生命的最后“一滴油”,于任上殉职。史料载:“归葬之日,子孙至鬻田宅,以毕丧事。”这位阁臣高官、一代醇儒,留给后人的并无高楼大院,而是淇竹风骨、清白家风。

 

  简静刚毅,政声不凡得民心。卫承芳坚定“天道高远,民心是路”的指向,怜悯百姓,以民为本,因而处事果断,简静刚毅。

 

  万历十四年(1586年),浙江全省荒年,地处瓯江出口处的温州较之其他地区可谓丰收,于是有奸民倒卖粮食牟利,致使米价飞涨。时任温州知府的卫承芳对此颁布禁令,严惩奸商,同时统计饥荒人口,给予赈济。

 

  卫承芳在温州知府六年任上,政声卓著,深得民心。《温州府志》载:“遇事能断……丝粟不染。”

 

  在后来的户部、吏部尚书任上,他同样勇于任事,清廉有为。礼部称其“有亭亭特立之节,无矫矫啖名之心”。《明史》中说:“万历间,南京户部尚书有清名者,前有张孟男,后则称承芳。”

 

  光前裕后,清白家风励后人。卫承芳廉正清忠效力朝廷,勤政呕心体恤百姓,不仅是一代廉吏,更是卫氏族人中的俊杰楷模,为后裔子孙树立起了精神丰碑。

 

  《卫氏宗谱》记载,明万历甲寅年夏月,卫承芳亲笔为支系族人撰写碑记,在《四川万县尹方登遗爱碑记》中告诫后裔俊秀:“史传备记循良,要以所居民富,所去民思为实效……忧在民穷,勤在民事,兴在民利,除在民害”;明万历三十二年甲辰年三月撰写的《市郭里陈渡乡八圣宫万人灯碑记》中,则训诫做人要懂礼数、有恒心。

 

  继烈考之事迹,启后代之瞻依。卫氏十五世孙卫心浩在《家祠记》中感念卫承芳的清忠品德,留下抒怀敬仰的文字:“箕裘未坠,世哉其英……”

 

  时过200年后,达川卫氏族人商议,又定下祠规26条,刻在墙壁上,与淇竹家风、勤善醇德的内涵互相辉映。祠规奖罚分明,惩恶扬善,约束不肖子孙,教育本族子弟发愤读书,行善仗义,扶贫济困,不得做有辱家族家声之事。这些内容与卫承芳为官做人品性一脉相承,成为子孙牢记在心的精神财富。(四川文理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 成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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