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的呼唤

深情的呼唤 首 页 适 势 聚 焦 查看内容

只有道德教育才是治理邪教的根本方法

2022-5-8 18:08| 发布者: 无心| 查看: 2355| 评论: 0

只有道德教育才是治理邪教的根本方法

 

当前,党和国家在治理邪教工作上提出了新思路。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治理邪教的具体工作中提出:“邪教是当前社会毒瘤。我们提出‘减存量、控增量、削能量、防变量’新思路,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加快推进邪教问题攻坚,严防境外邪教渗透,坚决消除现实危害。”这是非常及时的,邪教必须消除。但是治理邪教的工作需要标本兼治,需要搞清楚到底什么是邪教?打压惩治邪教也只能治标,只有从思想教育上深入,才能从根本解决邪教的问题。只有不遗余力的推动道德文化的教育,构造德俗的人文氛围,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好邪教肆起的问题。

一、什么是邪教

从邪教的本质、性质上讲背道、不道、四自(自见、自是、自矜、自伐)封建就是邪教。从国家的法度讲邪教指的是以宗教等名义建立的组织,主要特点是神化首要分子,利用特殊的手段去散播一些迷信、谣言、邪说,用来蛊惑他人的非法组织。邪教的共同特点是:文化愚昧、反对党的领导,破坏国家统一团结,煽动反华势力,危害他人身心健康,横制思路开放,名利私欲膨胀。邪教产生的根因是文化失承,滋生邪教的基础是体制腐败,产物是邪教肆起。邪教的土壤就是腐败,病毒的土壤就是沦丧。历史上凡是文化昌明的时期,从来都没有邪教的踪和影,这是决定无疑的。邪教危害国家稳定、破坏社会繁荣发展、损害人民利益,实际上损人根本就不利己,愚烈的正是歹图私利之丧,才铸成大害之期、难逃之必。

正确的信仰观,并不是自己要成个什么,而是人生到底应该实实在在的为什么做些什么,这是正教与邪教最起码的分界线。现实中,正确的信仰观首先则必须具备爱党、爱国、爱中华、爱领袖、爱人民这个大前提,并且应能有效地引导教育人们目标远大、心怀宽阔、积极乐观向上地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祖宗、利益后代。不信务实,不信为人,不信用好心、做好人的信,只能是迷信、邪信,终害自己,危害社会。

二、邪教产生的原因

由于文化失承、失教而使人们失去正确的信仰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所以邪教肆起不止。正信不扬,邪土不除。治外先治内,治世先治政,治政先治教。子不孝,父之过;教不仁,世废学,正教不起,邪必不治。私欲盲奔焉有不乱之理。自古圣君治世,以教治教其乃大夺之策。君仁、道明、地行、天应,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势就是要正气抬头邪恶不存的匡正之势。它将直接关系、决定着每一个生命的今天和明天,势必带动整个人类产生历史转折性的跃进和腾飞。如何治理邪教,首先要认识清楚邪教。我们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研识邪教。只有认识清楚,才能方法和措施得力,才能有效地治理邪教。浮在面上看邪教,就会界限不明、防范无力,甚至出现以无知对治邪见、以不规对治邪行的可能。邪教是历史和现实信仰混乱的必然产物。

在所有人都知道的现实末法转折关键节点期,历史规律决定的现实时空也必定是损人利己、损业利己、损党利己的邪猖之必然。纵观人类现实,无法改变的宇宙规律调整期也必定是邪教肆起的必然。所以,才有根因腐败大疫为基础的邪教横生。邪教是局部的病态,是文化不畅的现象,经络不通就会生病。这种不健康的状态存在于各种生命体之中,关键是找到生成的病因,如理如法的、不失时机的有效施治。决不可请错了大夫,投错了药。

三、怎么样治理邪教

从历史上看,有效的办法是大力弘扬利益众生的道德之教,使人们断知邪恶的所害,离开邪的误区。这决非是简单、粗暴所能奏效的工作,而应是认真学习、教育疏导、化解控制的系统工程。如果方法得当,则会促进团结,促使正确理念正气上扬;方法失度,就会激发、促使邪教的生存和发展。

总之,邪教是思想意识领域里的现象。思想问题的主则还是要靠教育、靠理育教导更有实效;要靠懂道理、讲道理,靠扶正而使邪自去。正不大兴,何求有不邪之理。万物一理事之两端,不正自邪,不邪自正。正信只有教人以觉悟,导引以弃欲,民众才能觉而不迷,导引以思欲,自然就会迷而不觉,欲贪欲烈“多藏必后亡”的灭亡果报。我们必须自正德风,道德育人。这个氛围形成之时,就是邪的东西无地容身之日。

故此中国人必须懂得什么是中华民族的根生文化,只有找到可以包容一切的根生文化是中华道德,并且尽快明确确立道德文化的人类文明地位、人类文明价值,在全社会形成道德文化的学习氛围,以始祖老子道德之光照亮人民的精神家园,才能实现“乐与饵,过客止”、“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的人文环境,则社会自然无治而无不治矣。

 

孙 谦 谷 

202257

 

QQ|关于我们|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1446号|京ICP备15066982号-1 ( 深情的呼唤  

GMT+8, 2024-10-7 14:10 , Processed in 0.03762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