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执法与道德》这一命题,有人费解,认为执法是强制手段,道德是柔和行为,二者扯不到一起。有这种想法不足为奇,他们一方面是对这类问题没有深思熟虑,信口开河;另一方面是没有从事过这类理论研究,更不可能涉足《道德经》的学习。 执法与道德到底是什么关系?笔者认为是统一的。怎样执法,相当于是选哪一条路行走。不顾事实真伪,自以为是,粗暴执法走的是一条通往深渊的险恶小径,一定会酿成冤假错案,害人最终害己;从调查研究入手,获取足够证据,依法处理当事人是文明办案,按道德规律办案的具体行为,走的是一条通往成功彼岸的金光大道。 大凡信奉道德者都明白,能使事物生发作用的客观规律为道,道是通过德来凸显的。凡善的、美好的、欣欣向荣充满生机活力的东西,都是德的显示,道的体现,用这一观点浅谈执法,足能说明问题。任何案件根据性质不同,操作程序和方法就不同,执法之人只要肯于付出,遵循各固有规律行事,一步步走向成功彼岸通常是无疑的。 办冤假错案者,有的人不是不懂办案程序和规律,而是他们怕麻烦,图省事,有规不循,想当然办事,靠刑讯逼供取证;更有甚者,个别执法人在私欲的趋使下,整人害人违背良心办案。上述两类所谓执法人,都是叛道离德可耻之徒,故而下场可悲。 同时,我国的法律都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政治经济形势、民俗民风而制定,是站在全局,均衡整体利益,充分照顾到了国家、集体、个人关系制定出台的,它是国之精髓,打击各种犯罪的武器,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保证,促进国家繁荣昌盛、社会进步的动力。凡能细心观察的人均可看出,各种法律法规无不是在围绕着道、德、中、众、和五个字展开的。道,是指所制定的法无不是建立在客观自然规律之上的;德,指法律的仁慈性;中,指执法者不能夹杂点滴私欲奢念;众,表示法的实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表明法律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和谐。这五个字是测试道的标尺,也充分说明了我国的法与德结合之圆满,不可分割。 有道的法,应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这也一直是领导者思考的问题。由不懂法的人来执行,他本身就不明白,这不行!由只想拿钱不想作事的人来干,他蹲在矛坑不拉屎,也不行!由唯利是图者来执掌法律大权,衙门朝南开,有冤无钱莫进来,更不行!有道的法,只能由有德之士来执掌,这是因为人有德,就有正心;人有德,就有公心;人有德,就有慈心。执法者有了这三心,就不会起歪心,就会仆利有情、秉公执法献出爱心。 本人从警二十年,查处了许多刑事、治安案件,调解了不少民众纠纷,所做工作虽不是十全十美,但也达到上级无异议、当事人无争议、群众满意的结果。能达到这种程度,在于自己没有忘记流传在民间的“人在干、天在看,因果报应一定现”的传言。作为每一个执法者,他的高尚德能展现是拉人上岸,不是推人下坎;是化解矛盾,不是制造矛盾;是舍我付出,不是敲骨吸髓。 2015年1月2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培养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习主席这一指示好比高明中医切中病体之脉,找准病根,针对性的开出了药方,这药方优质、高效,定能清肃腐败,昂扬精神,让充满道德活力的执法队伍在中华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谱写出曲曲优美的赞歌! |
|关于我们|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1446号|京ICP备15066982号-1 ( 深情的呼唤 )
GMT+8, 2024-12-6 10:27 , Processed in 0.039155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