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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不自见不自贵

2015-12-26 16:47| 发布者: 永兴| 查看: 2852| 评论: 0|原作者: 无明

【原文】

 

民不畏,则大威至。无狎其所,无厌其所生。夫惟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注释】

 

 ①畏:畏惧、惧怕。

 威:威势、威胁,由强权所生。

 大威:天威、大患之威难。

 狎:迁动、扰动。

 所居:本宁之居。

 厌:烦恼、烦恶。

 所生:本朴习俗的生活方式。这是一种尊贵安定有根有宗的传承。

 厌:烦恼、扰乱。

 厌:厌恶、反对。

 

【今译】

 

民众不畏惧权威之强,则天下大患之威就将来到。不要扰乱民众应当知足的安定长久住居,不要烦恼民众本身的权益和本朴的基本生存。圣明只因不烦扰人的生,所以不被天下人所厌恶。所以圣人自知此中时时虚不自见不强逼人之心,自尊此中处处宁不自贵不欺凌人之尊。因此,去彼之天下厌恶之为,取此之天下期盼慈而不害。

 

【要旨参解】

 

一、不要扰乱民众俗朴自安的居住环境,不要烦侵民众本身的权益和本朴的生存习俗和方式,不要以致造成民众已经不再畏惧强权的威胁而怨侮不平,否则权势的大患之天威就将来到。

 

二、务必仿学圣人不自见不强扰人心之信生厌恶,不自贵不欺凌人本之尊生辱愤,要深知深彻人心信和尊的强制和耻辱是最难化解的深层矛盾。

 

【续解】

 

一、无扰其居并不是居住面积一大再大就是安居,而是要安于长住几代人都不迁不动不改;不厌其生并不是天天提高生活水平,而是朴宁于原生态的习俗。欲望永远不可能满足、不可能宁静,这是应能确知的取向结果。

 

二、处上不重,处前不害,不自见强,不自贵欺,这是以天下心为心的信和尊。信人者得人之信,尊人者得人之尊。道理从来都是很简单的,只是妄而忘之、私而肆之,走向了自欲的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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