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希言①自然。故飘风②不终朝③,骤雨④不终日⑤。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⑥不能久,而况⑦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⑧得之⑨;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⑩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⑪,有不信焉⑫。
【注释】
①希言:不说。 ②飘风:大风。 ③不终朝:朝朝不止。 ④骤雨:暴雨。 ⑤不终日:天天不停。 ⑥尚:尚且、都。 ⑦况:何况、况且。 ⑧乐:乐与、相应。 ⑨得之:同体、同境、同命运。 ⑩失:损失、失去道德。 ⑪焉:行为、原因。 ⑫焉:结果。
【今译】
且不说大自然瞬隙万变,不能依其意志为转移而横行横为。故而风不能朝朝不止,暴雨不能日日不停。风雨是谁的作为?是天地。天地的作为都不能长久不停,更何况于人的欲为能持久不止吗?因此,在从事于道的文化行为者中,道为者同于道体之功,德为者同于德体之功,损德者同于损德的境界层面、状态。同于道的功能作用者,道亦自然相应其处于道的自然自在之中;同于德的行为功能,德亦自然相应处于德的相应自然解脱之中;同于损德的行为者,损德的规律亦将自然的对应其损德的知能依境报应。大道自然,只因信不足诚道的原因,才有道律不信而报的必然结果。 【要旨参解】
一、宇宙自然中没有恒常不止的行为,一切行为欲望都将中止、消亡,因此生命不当欲以强为执着。
二、自然法则界定了一切行为状态的所处境界,道者道中生,德者德中生,损德、欲自生者在轮回苦海中生。
三、一切都取决于自己的行为,一切全因信不足诚道的原因,才有规律不信、万物不信、众生不信的苦报结果。
【续解】
一、第二章“恒之”、本章“天地尚不能久”都是无为的根据和道理,都在说明必须抱一无欲还虚的根本出路和所归。
二、一切有为决定会中止、消亡的结论强劲有力、简单明了、不可否认、不可怀疑,这个振动性的反世俗见欲说破结论,当能引起我们欲思维的反思。
三、逆者为仙,反为道动,无为真用,菩提本无树,不动即为山。人类的一切灾难危急无不因欲而生,人类的离苦离难无不以无欲返朴为真实的作为和取向。
四、自然法则、自然现象越来越在论证了道佛的真理性、可信性、根本性。
五、本章亦有道同道、德同德、失同失的心同、情同、频同、见同、伙同之义。道德无心情见伙故名说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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